前言
阿里巴巴與京東兩大電商巨頭爭相赴美上市,而期間關于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以及劉強東對京東的鐵腕控制也一直備受關注,本文將對阿里巴巴與京東獨特的公司控制方式進行解讀。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
特別注明:合伙人只能提名過半董事,并非全部董事人選。只有提名權,沒有直接任命董事的權力。提名候選人須經(jīng)股東大會過半票數(shù)支持,方可成為董事會成員。
【提名董事如何當選】
備用條款:如果合伙人提名董事未獲股東大會通過,合伙人有權直接任命一名“過渡董事”進入董事會,而無須經(jīng)股東大會投票通過。
【京東獨裁者劉強東】
【剝奪投資者投票權】
大規(guī)模股權融資后,劉強東股權遭嚴重稀釋,但其要求投資人將投票權授予劉下屬的兩家公司。
目前有11家投資人(其中包括騰訊)將投票權委托給劉強東。
劉強東目前持股合計23.1%,投票權卻高達55.9%!
【突出給自己發(fā)股票】
董事會行使激勵計劃,授予劉強東9378萬股限制股,約占京東總股本的4.3%,將自己置于毫無疑問的第一大股東位置上。
董事會基本為劉強東一人把持,甚至在劉強東不能出席的情況下,董事會不能召開任何正式會議。
【AB股模式架空投資者】
結束
IPO之后,11家投資者將收回投票權,劉強東為保持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采用AB股模式完成京東上市,簡單說就是——同股不同權。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的根本在于將股份與股權徹底分離,利用提名多數(shù)董事的權限來保持管理層對公司的控制權。
而劉強東則通過超高的AB股投票比,來保證自己對京東的絕對控制地位。以目前的AB股模式,只要劉強東股份不低于4.8%,就能保持對京東的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