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項目開發(fā)準備階段,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建議書的研究范圍和內容結構基本相同。然而,由于它們的研究目的和工作條件不同,以及在工作階段的作用和要求不同,對計算精度、深度和研究重點的要求也不同。區(qū)別如下:
1、上報的研究成果內容不同
機會研究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研究成果包括:項目建議書,附上市場初步調查報告、建設地點初選報告、初步勘查報告等文件;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上市場調查報告、廠址選擇報告、地址勘查報告、資源調查報告、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和自然災害預測資料等文件;
2、內容繁簡和深淺程度不同
項目建議書只要求一個大概的輪廓,內容概略簡潔,而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詳細深入,分析細致,內容翔實;
3、基礎資料和依據(jù)不同
項目建議書基本的依據(jù)是國家的長遠規(guī)劃、行業(yè)及地區(qū)規(guī)劃、產業(yè)政策,與擬建項目有關的自然資源條件和生產布局狀況,項目主管部門的有關批文,初步的市場預測資料,而可行性研究報告除了以批準的項目建議書作為依據(jù)外,還有詳細的設計資料和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后掌握的比較確鑿的數(shù)據(jù)與資料作為依據(jù);
4、研究的任務不同
機會研究階段的項目建議書是為發(fā)現(xiàn)市場投資機會提出項目(立項準備)所作的研究分析,主要是論證項目的必要性和建設條件是否具備,而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進行全面深入的技術經濟論證,做多方案比較,推薦最佳方案,或者否定改項目并提出充分理由,為最終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jù)。
5、投資估算的精度要求不同
項目建議書與實際發(fā)生的投資額差距較大,誤差允許控制在±20%以內,而可行性研究報告對建設投資和生產成本應該進行分項詳細估算,其誤差應該控制在±10%以內。
關于項目建議書和報告書的差別,今天就介紹到這里了!如果您想要知道更多請咨詢我們的網站。